株洲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信息来源:
株洲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全面落实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制定《株洲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完善《株洲市统计局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表》,健全公开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和在线办公、资源共享等制度。不断健全网站功能,株洲统计信息外网具备机构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统计分析、统计数据、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整治等多个基础栏目。今年围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还新增了“普查工作”专栏。
(二)加强服务,主动公开。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市长热线工作。定期登录依申请公开平台,收集网友提问,按照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根据问题性质办文转交相关科室回复。要求承担回复工作的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复内容反馈至局办公室,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依申请公开平台上统一回复。局办公室负责对所有回复内容进行存档备案。全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市长热线平台全年受理事件21件,办结率100%。
(三)围绕重点,广泛宣传。按照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主动更新,定期做好“指数趋势”、“数据要闻”、“统计分析”和统计公报等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做好经济普查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开展四次集中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让群众进一步走进统计,认识统计,提高全民的统计法治意识。加大统计数据公开和解读力度,积极借助各类媒体及平台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58256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社会需求,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待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2020年,我们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率、时效性,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请与株洲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136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8681713)。
株洲市统计局
2020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株洲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