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发布日期:2020-11-25信息来源:株洲统计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生活生产秩序有序恢复,消费需求持续改善,叠加国庆中秋双节带动,全市消费品市场稳步复苏。

一、消费品市场稳步复苏

1-10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5.9亿元,同比下降3.6%,降幅不断收窄,分别较前三季度、上半年和一季度收窄0.7、2.9和8.2个百分点,呈现逐季回升态势。排名继续保持全省第一位,分别高于全国、全省水平2.3个和0.2个百分点。

二、批发零售回升明显,住宿和餐饮业加速恢复

批发和零售业回升明显。1-10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72.3亿元,同比增长26.2%,增速较1-9月提升1.2个百分点,继续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全市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销售额271.3亿元,同比增长2.1%,比1-9月提升1.1个百分点。

住宿和餐饮业加速恢复。随着电影、旅游等服务消费场所限制措施逐步放宽,疫情趋稳后居民外出消费意愿提升以及消费政策刺激,住宿餐饮消费持续好转。1-10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下降15%,降幅较1-9月收窄2.4个百分点,从8月开始连续3个月当月保持正增长;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同比下降3.4%,降幅较1-9月收窄3.7个百分点,从7月开始,连续4个月当月保持两位数增长。

三、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汽车类连续7个月当月实现正增长

  在限额以上单位22个商品类别中,18类商品零售额同比正增长,其中通讯器材类、粮油类等7类商品零售额两位数增长。

  消费升级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1-10月份,限额以上法人单位通讯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家具类、化妆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及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继续保持正增长,分别增长33.6%、9.5%、8.7%、5.9%、5.7%和3.2%。其中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速分别比1-9月份加快1.9、0.5和0.3个百分点。

  汽车类商品继续回暖。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居民消费信心增强,汽车换购需求持续释放,特别是在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的带动下,汽车市场销售明显回暖。1-10月份,限额以上法人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3%,高于全市限额以上法人零售额增速0.5个百分点,增速比1-9月加快0.5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法人零售额增长1.3个百分点。从4月份开始连续7个月当月实现正增长。

四、新型消费模式快速增长,传统零售业态继续好转

线上消费发展迅速。1-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13.2亿元,同比增长11.6%,高于上年同期2.1个百分点,较前三季度提升1.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7.8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为4.5%,较上年同期提升0.5个百分点。

百货店等实体店铺持续改善。1-10月份,限额以上法人大型超市、专业店和专卖店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5%、3.7%和4.8%,增速较1-9月分别提升0.7、1和1.9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三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