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株洲市妇女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发布日期:2025-08-01信息来源:社会科

为全面反映《株洲妇女发展纲要(2021-2025年) 》(以下简称《纲要》实施进展情况,株洲统计局根据《纲要》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相关部门数据资料,从妇女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对2024年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显示,2024年《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妇女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受教育和参与经济活动权利得到有力保障,社会保障水平、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提升。

一、 基本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妇女疾病防控面扩大。2024年,适龄妇女乳腺癌人群、宫颈癌人群筛查率分别为79.5%和99.2%,较上年分别提高3.4个和8个百分点;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分别为96.7%和96.6%,分别比上年提高0.6个和0.5个百分点;宫颈癌的患病治疗率(35-64岁妇女)为99.7%,妇女防癌意识明显提高。

    2、孕产妇健康安全得到有力保障。2024年,孕产妇死亡率10万分之5.6,较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99.7%,较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3%,

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100%,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1个,拥有三级标准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个数1个,二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4个,村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者人数1680人。

    3、预防母婴传播率持续推进。2024年,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均为100%。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为10万分之11.2,艾滋病等母婴代际传递有效减少。


12023-2024年株洲妇女保健情况

统计指标

单位

2024年

2023年

目标值


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

%

99.2

91.2

70%


适龄妇女乳腺癌人群筛查率

%

79.5

76.1

提高


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

96.7(宫颈)

96.6(乳腺)

96.1

提高


宫颈癌的患病治疗率(35-64岁)

%

99.7

100.0

90%



 

 

2:2023-2024年株洲孕产妇保健情况

统计指标

单位

2024年

2023年

目标值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6.3

97.0

90%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

%

100

100.0

95%


艾滋病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

%

100

100.0

95%


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

%

100

100.0

95%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

%

11.2

5.8

15/10万以下


    (二) 妇女与教育

女性接受教育的比例保持均衡。2024年,在园女童占在园儿童总人数为47.7%,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0.7%,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40%,均与上年持平,女性平等接受各类教育水平保持巩固。

(三)妇女与经济

女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保障更加有力。2024年,全市加强女性从业人员劳动保护,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88.5%,较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高级职称获得者稳定在四成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七级及以上女性比例50%,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公有经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高级职称获得者比例42.2%,达到大于40%的规划要求。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各级党代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逐年提高。2024年,市级、县级党代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分别为31.4%和35.9%,较上年分别提高0.34个和1.9个百分点。

2、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均衡。2024年,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32.2%,与上年持平;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36.7%,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3、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一步加强。2024年,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0%、14.3%、16.7%和55.6%;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3.3%和17.3%;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22.2%;政府、县级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8.2%和20.5%。达到“保持一定比例”或“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的规划要求。

4、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2024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44.4%,较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45.6%,较上年提高6.3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46.7%,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5、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组织。2024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41.5%和63.3%,较上年分别提高0.7个和0.5个百分点;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41.27%,与上年持平。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妇女参保规模不断扩大。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妇女参保规模总体扩大,参保比重进一步提高。2024年,妇女生育保险参保率为43.3%,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妇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为50.3%,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女性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9万人,较上年增加1.6万人;女性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6万人,较上年增加1.1万人。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探索开展婚前辅导,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工作,加快建立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规范》《婚前辅导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2024年,开展婚姻家庭服务指导的婚姻登记机构比例连续两年为100%。

(七)妇女与环境

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巩固提升。2024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四年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2.9%,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生活环境日趋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连续四年达到100%。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母婴喂养室842个,较上年新增592个。

(八)妇女与法律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持续推进。2024年,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10件,较上年增加3件。女性接受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持续提升。2024年,妇女获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人数594人,获得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司法救助女性人数分别为23人、60人和138人。

二、部分领域工作有待加强

(一)妇女受教育水平需提高。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38.6%,比上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未达到进一步提高规划目标。

 (二)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待加强。2024年,市级、县级党委领导班子、市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0%;市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32.6%,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8.9%,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三)监测指标不够完善。市县两级《规划》监测统计报表制度是由国家和省制定修改下发的。《规划》考核指标涉及妇女6大领域71项考核指标,其中8项指标未能进行有效监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妇女发展状况的全面有效评估。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男女比例的均衡,在学科发展和学科选择上消除性别差,提升女性在学科选择上的自主性。进一步加大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学生尤其是女性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进一步培养高素质女干部。一要提高女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领导干部的比例。通过定向培训、定向选拔等方式,建立完善女干部培养机制,为女干部成长提供良好条件。二要提高村委会成员(主任)中女性比例。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多措并举,引导她们积极投入到基层民主建设中来。

(三)进一步重视统计监测工作。针对《规划》中的妇女监测指标,各部门要切实履职,有效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数据,确保妇女发展状况监测不留死角,如实反映妇女发展现状,为切实做好妇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编辑:株洲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