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领域统计报表审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2-05信息来源:株洲市统计局商贸投资科

各有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了确保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株洲市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株统字[2005]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株洲市建设领域统计报表审核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株洲市建设领域统计报表审核办法》


株洲市统计局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


株洲市建设领域统计报表审核办法

    一、手工审核
    主要检查基层原始报表各项指标是否完整,指标、计量单位是否准确,指标间平衡关系是否平衡;检查建设项目有无遗漏或者重复统计现象;有无突破制度规定,擅自扩大统计范围现象;是否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进行统计;是否按规定的报送渠道进行统计;检查属性指标如项目开竣工时间、国民经济行业、注册经济类型、建设性质等是否填写正确。
    二、相关审核
    建设领域的项目大多经建筑企业的施工活动才能完成,利用建筑企业与建设项目的这一层关系,要求所有建筑企业在上报生产情况表的同时必须报承建项目的一览表,通过一览表中所列的项目情况与投资上报的项目库进行核对,找出实际已开工而未报投资表的建设项目,及时进行催报;检查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和空置面积相互关系是否符合实际;检查竣工房屋造价是否合理,注意成本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别;检查固定资产统计表中投资新增生产能力与总投资是否对应。
    三、对比审核
    检查定期报表不同报告期之间、报告期与基期之间、定期报表与年报之间的数据并进行对比审核,如有异动的情况必须及时查询,并要求基层单位出示详细的说明;检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建安工程与建筑企业产值,一般情况下,投资表中建安工程增减趋势与建筑业产值的增减趋势一致,不会出现相反趋势。
    四、计算机审核
    要求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程序进行报表处理。利用月报程序中"当月新增项目一览表"子菜单,对每一个新增项目的属性情况(项目代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类别、报表种类等属性)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每一个项目的基本情况在第一次进机时就固定下来,严格杜绝项目属性指标经常改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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