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四.五”普法查漏补课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4-11信息来源:株洲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属、市属各事业单位:
今年是统计“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增强全民统计法制观念,切实抓好统计“四.五”普法查漏补课和总结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今年4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统计“四.五”普法查漏补课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未取得统计“四.五”普法合格证的下列人员,均须参加统计“四.五”普法查漏补课测试。
(一)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
(二)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统计人员以及与统计报表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其它人员。
(三)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统计人员以及与统计报表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二、测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以及有关的统计法律法规释义。
(二)有关专业统计基础知识
三、具体内容
包括国家统计局编印的《统计法导读》和市统计局编印的《统计顾问》。测试工作由市统计局统一安排,县、市、区统计局具体组织进行。成绩合格者,发给统计“四.五”普法合格证。
四、测试时间
请各单位有关人员于2005年4月15日起至5月15日直接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统计局报名、注册,并领取试卷。
五、联系方法
荷塘区统计局 联系人:袁宏伟 联系电话:8428530
天元区统计局 联系人:赵湘红 联系电话:8837784
芦淞区统计局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2281341
石峰区统计局 联系人:刘清奇 联系电话:2629825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全市统计“四.五”普法查漏补课测试,此项工作将作为全市统计工作评比和统计“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依据之一。
株洲市统计局
二00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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