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城镇住户调查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05-04-27信息来源:株洲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全省县级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意见》(湘统[2005]23号)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湘发[2004]17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县处级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要求,市统计局决定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接此通知后,务必迅速认真地向当地政府作好请示汇报工作,尽快地将人员、经费及相关工作设施落实到位,以利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议时间(包括调查培训)大约安排在五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株洲市统计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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