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上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6-13信息来源:株洲市统计局
各县、市 、区统计局:
根据县、市、区统计局长会议精神和省统计局关于督办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工作进度的要求,请各县(市)、区抓紧时间,进一步加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工作,最迟在6月25日前,向市统计局至少上报一件统计违法案例。
为确保上报案例的质量,各县、市、区所报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处理恰当。重大案件要附案卷上报。
市统计局将把各县、市、区统计局上报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情况列入对各县、市、区统计局年终评比考核内容,不报送案例的,取消评先资格。对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或者所上报的案件不符合要求的县、市、区,市统计局将派出执法检查组重点进行检查。
株洲市统计局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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