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5信息来源:法规科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9月7日,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普法办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2011-2015年株洲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下简称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今年12月4日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筹划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六五”统计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现就2011年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的主题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 ‘四大工程’建设”。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人员为主要宣传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联网直报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法制观念;使统计部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使广大统计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统计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为统计改革和发展、为实施联网直报和促进“四大工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1年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时间为12月上旬,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宣传时间。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宣传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四大工程’建设”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重点突出对新修订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对联网直报相关规章制度宣传,突出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宣传。
(三)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组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咨询等各种形式,形成宣传合力,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安排布置统计报表和联网直报培训等活动,组织好本次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请在12月18日前将法制宣传活动情况报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张丽敏、王凤阳,联系电话:0731—28681721。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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