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22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统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调查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和《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16号),以及《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湘统[2012]33号)的要求,2012年将开展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投入产出表。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圆满完成我市投入产出调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投入产出调查是国务院决定的全国性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调查结果是编制国家和地区投入产出表的重要基础,是常规统计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投入产出表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策制定、定量分析、规划编制的重要工具,对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分析和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这次投入产出调查的对象是我市的重点法人单位,涉及所有国民经济行业。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法人单位的成本费用构成和利润,投资项目的投资构成等。
调查资料时间:2012年度。
四、调查组织和实施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复杂工作,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调查内容之复杂和指标之多超过任何大型普查,是一个系统工程,调查涉及国民经济各行各业,资料涉及生产、技术、财会、供销、统计等各方各面。因此,为了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统计局成立全市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调查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调查数据的评估、审核、汇总上报。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区域的投入产出调查任务。各调查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确定1名主要领导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调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抓好调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好技术业务培训,认真弄懂调查方案和填报方法。要根据调查任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统一安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搞好基层表的填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投入产出调查任务。
投入产出调查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2012年为准备阶段;2013年上半年为填报与数据处理阶段;2013年下半年为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
五、调查经费和保障
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03〕74号)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调查单位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要有必要的调查经费和足够的调查力量保障。
六、调查资料填报和管理
各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并切实加强检查,严格审核,确保填报数据质量。
投入产出调查取得的资料,仅限于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需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对象的资料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株洲市统计局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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