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信息来源:政法科

 各县、市、区统计局,云龙示范区统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13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特制定《2013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统计局

2013318

 

2013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观念,拓宽统计法制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依法治统,以加快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着力保障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和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力服务于统计中心工作,促进全市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必然选择,是构建服务型统计的重要保障。一是增强法治意识。各级统计部门务必增强法治观念,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习惯,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统计矛盾、维护统计秩序的能力。真正让统计法制工作为统计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把统计法制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严格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立起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统计领导协调机制,健全组织指导、考核奖惩、督促检查等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各类保障。一要保障机构,各县市区统计局没有设立法制机构的,要尽快设立;二要保障力量,各县市区统计法制机构必须配备2名以上法制人员,并且要求是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同志;三要保障经费,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保障必要的统计执法、普法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配齐配好普法、执法、巡查所需设施设备,保证统计法制工作正常开展。

    二、创新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2013年是《统计法》颁布30周年,各县市区要抓住机遇,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广泛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活动。要将《统计法》颁布30周年作为提升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的重要契机,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利用系列纪念日活动,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征集书画作品、制作电视宣传短片、编印纪念文集以及评选表彰先进等,广泛深入地开展纪念宣传活动。要把纪念活动与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制宣传旬的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掀起统计普法活动新高潮。二是认真做好日常普法宣传。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充分利用经济普查以及“四大工程建设等重大活动,有力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利用执法检查、统计巡查、业务培训等平台,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学习培训。一方面要抓好系统内的培训教育,通过网上法律知识答题、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切实做好统计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和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抓好系统外的培训教育,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面向部门、面向基层举办1-2期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把统计执法工作摆在十分重要位置,领导要重视和支持执法,把执法办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决杜绝在统计执法上的不作为,坚决杜绝执法空白县,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的现象。要把违反四条红线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及时跟进有关重要行业和领域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坚持和完善约谈、督办、限期整改等制度,大力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保驾护航。一是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依据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统计执法程序》、《统计执法流程图》和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等,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公正执法。二是量化执法目标。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全年执法检查单位不少于30家。在查办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应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向当地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移送有关材料,并督促落实,切实发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作用。三是突出查办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要继续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对于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努力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四是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要高度重视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将其作为保证普查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抓紧组建普查执法机构,健全普查执法工作机制,设立普查举报电话、邮箱等。根据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特点,研究确定普查执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尽早作出工作部署。五是加大曝光力度。把对统计违法案件曝光作为长期的大事要事来抓,进一步健全曝光制度,完善曝光程序,加大曝光力度。市统计局在向省统计局上报1起典型案件的同时,将曝光6起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主动抓好这项工作,每个县市区在9月底前要通过多种方式至少曝光2起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并向市统计局上报1起典型案件。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营造舆论声势,扩大统计的社会影响。六是搞好案卷评查。通过组织集中评查、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认真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审评查工作,努力提高案卷质量,杜绝不合格案卷。

    四、科学组织,大力搞好统计巡查

    2013年是全市第三轮统计巡查的第二年。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早规划,早动手,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巡查方案,对全年的巡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精心部署。一要突出重点。巡查要找准目标,突出重点,针对统计工作重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巡查,着力规范统计系统内部统计行为。要围绕联网直报、名录库维护、工业统计、投资统计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主动地、有计划地开展统计巡查或专项督查,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提供重要依据。二要确保效果。以规范统计行为,推动统计工作为出发点,针对年度统计重点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力求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

    五、加强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要依法加强对系统内部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行政处罚,将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二要切实做好统计信用信息工作。要高度重视统计信用信息工作,积极搜集、整理、报送统计奖励、处罚等信用信息。三要扎实推进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统计透明度。

    六、严格管理,着力抓好队伍建设

    按照十二五统计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的要求,严格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管理,着力抓好统计法制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人员培训。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法制队伍建设,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配备、培养和锻炼,努力提高统计法制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健全法制机制。要对统计法制机构和统计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三是抓好法制培训。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组织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执法培训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开展本级培训,并注重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培训出一批业务水平高、素质过得硬的执法骨干,努力提高统计执法办案水平。四是严格法制考核。进一步完善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和统计巡查考核方案,对执法、曝光等存在空白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市统计局将以统计执法机构建设考核各县市区统计局,以执法办案质量考核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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