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县市区统计工作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4-27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2017年度县市区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株统发[2017]76号)精神,市统计局对各县区统计局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分,经市统计局 4月2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株洲县、攸县、荷塘区、芦淞区统计局2017年度县市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醴陵市、茶陵、炎陵县、石峰区、天元区、云龙示范区统计局2017年度县市区统计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特此通报。
株洲市统计局
2018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