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10信息来源:办公室
局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定密工作管理,规范定密程序,明确定密责任,做好我局保密定密工作。现明确我局定密责任人如下:
法定定密责任人:兰 军 党组书记、局长
株洲市统计局
2021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株洲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