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1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统计局,机关各单位:
5月6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株政发〔2023〕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政府主导。要按照《通知》要求,坚持高位推动。要抓紧推动组建普查机构,明确机构成员、职责和任务,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畅高效进行。要健全普查责任制,坚持全过程监督指导,确保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责任到位,特别是对基层普查经费、人员、设备等落实情况,做到及时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统计机构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按照《通知》中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高效协同的联动机制,着力强化各相关部门在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重点阶段的参与力度,实现普查结果高质量互认。各级统计机构相关专业要提前介入、深度参与,切实承担起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汇总等工作职责;要聚焦综合试点、方案编制、“两员”选聘、单位清查、数据评估等关键环节,做好统筹规划部署。
三、建强“两员”队伍,提升工作质效。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熟悉情况、责任心强、计算机熟练、身体健康的优秀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各级普查机构在商调人员时相关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和部门作用,紧紧抓住普查对象特点,精心做好涵盖重要阶段、重要时点、重大活动的工作策划和普查宣传,有效提升经济普查社会影响力,形成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汇聚部门力量,夯实单位清查。要充分利用“多证合一”的成果,整合各个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大数据信息,编制完善清查底册,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实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六、压紧压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责任贯通,强化调度推进,确保全面摸清区域内各类单位底数和主管行业、产业真实的情况。
七、凝智聚力攻关,谋划资料开发。兼顾普查目标和部门需求,提前谋划资料开发应用计划和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各部门、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开展普查数据专题分析和课题研究,丰富普查成果展示,科学拓展数据公开范围,更好发挥普查资料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八、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依法普查。按照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统真数、计真据,完善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拒不配合接受经济普查、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株洲市统计局
2023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