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23-02-22信息来源:稽查科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株洲市统计局
2022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令为重点,坚持从统计工作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和"规范执法",不断推进了统计部门的法治化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统计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稽查科,负责全市"八五"统计普法日常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成立相应的统计普法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加强对"八五"统计普法的组织领导。县市区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跟进督促重点环节。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分析突出问题,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二、开展学法普法。一是精心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株洲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株洲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株统计发〔2022〕9号)、《株洲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株统计通〔2022〕)18号)《株洲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株统计通〔2022〕20号)和《株洲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株洲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株统计通〔2022〕16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统计学法普法和执法工作目标、原则、任务和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讲法用法纳入党组和干部职工日常学习计划,确定学法内容,指定授课领导。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开展以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学习研讨以及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形式的学法活动不少于3次。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会、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第一议题,每年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进行统计法律法规考试,树牢统计法治意识,牢牢守住统计底线;坚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培训内容,党组书记、局长兰军2次到市委党校、3次到县市区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和分析经济形势。利用五经普试点契机,深入统计调查对象、人流集中场所,组织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知晓面,营造依法统计、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10月28日,邀请市依法治市办张亮科长在全市统计系统视频会议上作了主题为《不断强化法治化思维理念,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报告。落实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全局职工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参考率100%,成绩合格率100%。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针对涉及统计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有序参与统计事务管理,提高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利用"12.4"国家宪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律六进"宣传活动,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保障措施。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切实打通统计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二是完善普法机制。坚持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面向社会的普法制度,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三加强法律培训。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特别是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立健全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学法、守法、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认真落实重点工作分解责任。对市委法制办《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株法委发〔2022〕1号)文件明确的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全面及时完成,并报送至市司法局相关部门。五是严格执行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本单位签署的各类合同都要先经法律顾问和政法科按照政府合同审查制度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再由经办科室分管领导、法治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核签字,全年共审查合同6件
四、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22〕7号)和《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统计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出台了《2022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株统计通〔2022〕16号)和《株洲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截至10月底,我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全市43家企业和法人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案卷已整理完毕。
一年来,我们在学法普法与执法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上级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创新实施特色普法方法手段还不够多。统计部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主要实施贯彻部门,虽然我们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了一些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创新宣传的项目不多,力度仍然不够,社会普查存在对统计法知晓度还不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仍未形成。二是对宪法和民法典的宣传力度不够。注重本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宪法和民法典只是要求各级统计人员在线自学,对社会公众宣传还做得不够。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确保宣传效果,让统计法成为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
责任编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