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2020年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6-10信息来源: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国、省近期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要求,积极稳妥高效做好我市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现制定2020年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如下:

一、  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和适应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推进质量提升、数据协调、组织合理、运行高效的统计制度体系和统计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株洲改革发展成果奠定坚实基础。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统计制度、统计评价、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方法四大体系。

 (一)以健全统计方法制度体系为重点,大力提升科学精准统计水平。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全面揭示社会生产、流通、消费、分配情况,全面反映全面小康、基本现代化及高质量发展实现程度,真实充分反映株洲发展成果。

(二)以完善统计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有效引导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能够全面准确反映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质量效益、资源环境、科技创新和民生改善等为主要内容的相关统计评价体系,为全面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政绩发挥较好的引领导向作用。

(三)以创新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能。落实一套表联网直报实施范围和平台应用范围拓展工作,将先进的信息技术用于统计工作,解放统计生产力,提高统计效率。

(四)以探索统计监测体系为重点,不断拓展统计服务领域。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技术和其他重点行业经济领域,探索构建更为有效、快捷的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和分析,拓宽统计服务领域,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 重点工作

(一)  GDP统一核算改革。继续做好市县两级GDP统一核算,突出落实季度GDP核算方法改革。按照新的季度核算体系和办法,建立和完善新指标、新参数、新基数监测机制,规范核算业务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强化监测分析预警和数据解读。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结合GDP统一核算方法,统一修订2003-2018年市县两级年度GDP2019年前三季度GDP,实现各年度全市与各县市区GDP总量相衔接。研究探索市级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和三新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牵头科室:综核科,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工业科、三产科、投资科、社会科、环资科、普查中心、各县市区统计局)

1、工业统计改革。建立规模以上采矿业、规模以上制造业、规模以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监测体系,做好市县两级数据监测、评估和分析。(牵头科室:工业科;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

2、投资统计改革。50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统计实行联网直报,500-5000万元项目申报入库由原来市统计局预审为主(其中4000万元以上项目报省统计局审定),统一调整为联网直报平台申报入库,由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审定。(牵头科室:投资科;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

3、消费统计改革。根据国家统计局《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统计监测方案》,探索贸易统计由单纯实物消费统计改革为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同步统计。统计监测基本方法为卖家入手、分类统计、系数分劈、增速转换。具体工作按照省局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牵头科室:三产科;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

4、服务业统计改革。调整单位入库标准,规上服务业调查单位申报入库,由原年营业收入和年末从业人员双标准调整为年营业收入单标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调查单位,由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社会工作行业大类由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降到500万元;其他行业入库标准不变。调整细分行业门类,服务业由原来的3大门类2个大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大门类加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两个大类)调整为10个行业大类加1个门类进行汇总和监测(即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服务业等10个行业大类;另外加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个门类)。(牵头科室:三产科;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

5、能源统计改革。建立株洲市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增加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绿色发展评价,开展县市区生态文明公众满意程度民意调查。(牵头科室:环资科,相关责任科室:综核科、社会科、工业科、调查中心、各县市区统计局)

6、农业统计改革。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由地方统计局调整归口为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调查执行国家统计局统一方案,非大县统计调查数据仍参照原有途径由湖南调查总队统一管理、评估。数据反馈渠道调整为国家统计局反馈粮食产量、生猪大县数据;省调查总队反馈其余县市区数据。(牵头科室:环资科;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

7、劳动工资统计改革。7个行业劳动报酬增速计入GDP核算。其中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由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5个行业劳动报酬增速核算;营利性服务业中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加值增速由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劳动报酬增速参与核算;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速由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增速参与核算。劳动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即在原有四上单位报送劳资季报的基础上,对四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结果用于推算四下单位劳资数据,并与四上单位劳资数据合并计算季度劳动报酬。(牵头科室:社会科,相关责任科室:三产科、投资科、各县市区统计局)

8、名录管理改革。四上企业因停产、破产、注销、吊销、单位界定错误等原因退库,实行月度申报。(牵头科室:普查中心,相关责任科室:工业科、三产科、投资科、各县市区统计局)

(二)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建立指标体系,根据全省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协同行业部门及时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部门、县市区及局内各相关科室责任分解,规范统计、测算、评价、监测和分析流程。定期开展监测,半年组织行业部门及各县市区收集、核准、测算一次指标数据,每年发布一次考核评价结果和分析。(牵头科室:综核科,相关责任科室:工业科、三产科、投资科、社会科、环资科、普查中心、各县市区统计局)

(三)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健全报表制度,根据全省三新经济统计制度,完善全市三新经济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做好部门及局内各相关科室责任分解,规范统计、测算、监测和分析流程。核准基础数据,根据四经普结果,收集整理全市三新领域总量和分行业历史基础数据。定期开展监测,按季度开展统计监测并发布三新经济主要指标数据,按年发布三新经济发展报告。(牵头科室:三产科,相关责任科室:综核科、工业科、投资科、社会科、环资科、普查中心、各县市区统计局)

(四)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统计监测。建立监测体系,根据全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规划要求,在现行统计调查基础上,对统计方法制度进行再整合、完善和创新,制定16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工作机制,做好部门及局内相关科室责任分解,规范统计、测算、监测和分析流程。定期开展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统计调查监测并公布主要指标情况,年度发布全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报告。(牵头科室:工业科,相关责任科室:三产科、投资科、社会科、各县市区统计局)

(五)非公经济统计监测。健全统计体系,完善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做好部门及局内相关科室责任分解,规范统计、测算、监测和分析流程。定期开展监测,按季进行统计监测并发布市县两级主要指标情况,按年发布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报告,做好非公经济考核评价监测。(牵头科室:工业科,相关责任科室:综核科、三产科、投资科、环资科、各县市区统计局)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全市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兰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庄云庭任常务副组长,各业务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县市区统计局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局综合核算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市局相关科室要将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制定出台具体改革工作方案、监测工作方案,并积极推进落实,指导行业部门及调查单位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格局。

(二)加强队伍保障。全市所有行业部门、联网直报单位要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员;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强统计业务改革领域人员配备,确保能够满足各项统计工作需要。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积极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和适应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能力。

(三)加强管理保障。建立改革领域的各项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改革工作和行业经济监测分析会议。特别是针对GDP季度核算改革中新派生的大量指标,快速建立市县两级服务业统计监测机制、劳动工资统计监测机制、四下样本单位监测机制和新经济领域监测机制,为全市各项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稳妥落地和做好稳增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加强法制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市县两级统计局加强统计执法,严格依法查处拒报、迟报、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确保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株洲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