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统计局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6信息来源:
依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23〕11号)、《株洲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株财发〔2023〕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该批固定资产227项(具体明细见附表),资产账面原值共计2138131.67元,账面净值0元,因破损故障且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需进行处置。
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向我单位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刘慧玺;联系电话:0731-28681700。
株洲市统计局
2025年6月6日
责任编辑:株洲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