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8信息来源:办公室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株洲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市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深化数据发布。立足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及时、规范、全面发布各类统计数据和监测报告,形成了《株洲制造业比较优势研究》《数字经济测度及发展路径研究》《十四五期间株洲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述》《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等一批精品力作。全年撰写统计分析、信息快报及专报近160篇,其中50余篇获上级采用,切实为科学决策提供了精准可靠的统计支撑。二是优化咨询服务。定期发布月度、季度、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运行情况分析。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解读经济运行态势,回应社会关切高效办理市长信箱等各类咨询,对两办、兄弟单位及社会公众的数据需求做到“随时响应、精准服务”,全年办理市长热线265件、信访案件1件,所有事项均按时按质办结。三是创新宣传矩阵。立足“一网一微”宣传阵地,围绕五经普、《统计条例》修订、四农普、新修订《统计法》宣讲等重点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采用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打好宣传“组合拳”,展现株洲统计队伍风貌,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建立主要领导把方向、分管领导抓统筹、办公室主任协助、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人员协同推进、专职人员具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强化信息审核确保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建立“业务科室初审、办公室核稿、局领导审签”的多级审核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三是完善制度体系,保障规范运行。进一步健全公开信息内容保障机制,明确依法合规、及时准确为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定期更新与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一网一微”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体验。围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继续开设“普查工作”专栏,并在“株洲统计”微信公众号开设四农普栏目,完成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录入,推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按质按时公开信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不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三是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参加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扎实做好各项攻防演练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站安全策略与紧急预案对各种安全风险和病毒做好预警、防范及处置工作,力求防范于未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0

0

0

0

0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

0

0

0

0

0

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2

0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平台资源的整合水平有待提升网站、新媒体等不同平台间的协同联动效应尚未充分发挥,数据查询系统的便捷性有待优化。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制定更加详细的主动公开目录,推动统计相关专业信息的通俗化解读和系统性公开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提升公开水平。进一步完善局内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压实各科室各单位责任加强对业务技能的专项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丰富公开形式。以公众“看得懂、喜欢看”为导向,丰富公开形式,将专业的统计指标、宏观的经济态势转化为直观的画面和生动的故事,让统计信息不仅“传得到”,更能“听得进、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株洲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