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伏瞻、欧阳坚、廖晓军、范小建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发布日期:2006-12-15信息来源:中国信息报

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尊敬的回良玉副总理,同志们:
  自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以来,我们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起,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回副总理提出的“七个到位”的要求,目前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普查的准备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关于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
  第一,普查机构和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到位。目前,地方各级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普查机构都已经建立,有的地方村一级也成立了农业普查工作组。从全国来看,已经到位的省、市、县、乡四级普查工作人员达到20多万人,基本能满足普查工作的需要。
  第二,普查经费正在抓紧落实。省、市两级的普查经费在9月底前基本落实。县级普查经费落实情况不平衡,少数县存在较大缺口。目前,一些地方还在通过各种办法,加紧落实。
  第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已经选调培训完毕。各地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要求,共选聘近700万名责任心强、文化程度比较高、身体健康、熟悉农村情况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指导员。这些人员经过培训和考试检验,基本具备了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条件。
  第四,普查物资正在按计划逐步到位。一是普查表的印刷正在按计划进行,部分地区已经印刷完毕,并下发到了普查现场;二是现场调查所需普查员证件、文具、包装箱等物资按需准备完毕。
  第五,宣传工作渐入高潮。近期,国务院农普办制作并下发了农业普查宣传片,印发了《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宣传手册,举办了“农业普查宣传月启动日”活动,与中宣部、教育部、农业部、广电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农普进我家”等宣传活动。各地也展开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六,督促检查成效明显。各级政府都由有关部门领导带队,自上而下开展了督促检查工作,发现了普查准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了普查的政府行为,促进了准备工作的落实。
  二、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回副总理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后,我们将认真做好这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都要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业普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第二,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普查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国务院农普办将加大对各地的检查、指导力度,及时督促各地做好准备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各地出现的问题;继续搞好摸底调查工作,为现场入户登记做好准备。地方各级普查办公室也要加强检查和落实工作,近期要抓紧时间,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针对目前准备工作中存在的经费、补贴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国务院农普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有关地方抓紧研究提出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第三,精心组织好现场调查。要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现场调查的核心,切实搞准普查基础数据,保证普查工作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现场调查各项工作。同时,要建立普查数据质量的保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对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二是制定工作预案,应对好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尽量消除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三是搞好事后质量抽查,掌握农业普查数据的误差范围,做到心中有数。
  第四,积极做好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准备工作。当前要抓紧完善数据处理环境,在现场调查后及时做好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工作进程,抓紧建立数据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农业普查结果,做好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为党和国家进行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总之,我们要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确保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努力交上一份让党中央、国务院满意的答卷。
 

中宣部副部长欧阳坚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尊敬的回良玉副总理,同志们:
  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是这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前段时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按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宣传工作,为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创造了良好舆论环境。当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务必迅速行动起来,会同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扎扎实实把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引入高潮,为农业普查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要进一步突出农业普查宣传的重点。紧紧围绕清查、现场调查阶段农业普查中心工作,以贯彻执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为重点内容,以广大农村和农户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宣传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农业普查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和法律法规,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都来支持农业普查、配合农业普查的浓厚氛围。
  第二,要进一步形成农普宣传的声势。11月下旬,全国各地同时启动了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下一步,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充实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把全国统一安排和各地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组织新闻宣传和开展群众活动协调起来,把动员准备阶段和普查登记阶段衔接起来,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因地制宜、狠抓落实,确保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三,要进一步拓展农普宣传的途径。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特长和优势,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专版,播发消息、通讯、评论、访谈等,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高密度、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要深入普查第一线进行采访,丰富报道内容,创新报道形式,努力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综合运用标语横幅、墙报板报、灯箱橱窗、宣传手册、公益广告等多种途径,大力推动农业普查宣传进村、入户、到人。
  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是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回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尊敬的回良玉副总理,同志们:
  当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场调查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与国家统计局联合组成督查组,赴部分省进行了督查。总体看,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有序推进。下面,我就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及时足额核定农业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第二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的农业普查经费3.1亿元。截至目前,已在国家统计局部门预算中专项安排农业普查经费2.05亿元,其中中央对贫困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的补助资金3400万元已经拨付到位,2007年也按计划安排了950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财政部与国家统计局、农普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省级财政对经济落后、财政确实困难而难以全部负担有关农业普查经费的地区,可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近年来,中央财政在对地方一般转移支付中,逐年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补助力度,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普查经费时,对贫困地区应该适当倾斜。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决定要求,确保农业普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绝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全国普查工作的整体进程。
  二、加强监管,切实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益
  这次农业普查任务重、调查对象广、参与人员多,经费管理工作的难度也更大,各级财政部门不仅要认真落实普查经费,还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普查经费管理,把普查经费管理好、使用好,努力降低普查成本,切实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安排支出;在各种普查物资的准备上,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厉行节约;必须补充、购置的物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普查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对普查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家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搞好农村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从财力上对农业普查工作给予必要的保证,是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责任。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农业普查任务。
  谢谢大家!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尊敬的回良玉副总理,同志们: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结束,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即将开始入户登记的关键时期,国务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与部署农业普查工作,回副总理还将作重要指示,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关心。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各项部署上来,认真贯彻回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通力配合,确保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自去年4月国务院作出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决策以来,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和回副总理的有关指示精神,广泛动员本系统力量,积极参与制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及综合试点方案,对普查方案要点及普查表设计提出了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协同国家统计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协调工作的通知》,在工作中与统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协商,共同做好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我部牛盾副部长带队进行了农业普查专项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开展。
  当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现场调查工作将全面铺开。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并抓紧落实今天回副总理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将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决策基础。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二是进一步加强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当地农业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基层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在农村开展工作的优势,积极推动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向广大农村和农户延伸,争取农民的支持与配合。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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