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8-20信息来源:政法科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株政办函〔2013〕1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原则,创新统计行政执法理念,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为深化统计改革,服务发展大局,打造株洲经济升级版作出统计部门的新贡献。
二、创建内容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1、领导重视,成立领导机构,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2、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3、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4、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每年组织法律学习1次以上。
5、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4条以上。
6、每年召开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严格决策程序,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建立听证代表名单台账。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便于公众查阅。
3、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
4、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规范性文件公布前法制机构审核率达到100%,文件合法率达到100%,出台后按时限要求备案率均达到100%。
2、认真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报送本级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3、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起草单位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执行的,提请制定机关重新发布。
4、依法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申请。
(四)严格行政执法。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2、定期清理调整行政许可、服务项目。
3、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出行政决定前后,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要求听证的,按要求组织听证。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按规定每年发布或报送统计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并参照实施。
5、认真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制度,对上级下达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通知书”或“行政复议建议书”,认真整改,及时反馈。
6、修订完善、严格适用统计行政裁量权基准。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制定贯彻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规定和方案,出台相应配套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2、梳理执法依据,实行动态管理,编制执法流程图,探索统计执法流程网上管理。
3、加强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
(六)深化政务公开。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受理申请后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2、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编制政府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推进政府服务公开。
3、健全和完善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
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符合法定数量要求。
2、依法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3、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报送典型案例。
4、行政复议案卷完整、规范,按时报送复议统计报表,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5、对上级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答辩或应诉,按法定期限提供全部证据,并自觉履行上级行政复议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八)注重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1、在统计法制工作中有创新。
2、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突出成效。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三、组织领导
创建活动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全市各级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立足统计岗位,形成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1、领导挂帅,全员参与。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文明从业,依法办事,着力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认真组织,强化责任。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岗定责,要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务必使整个创建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3、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典型引路,整体推进,促进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
株洲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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