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外经内资、旅游业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日期:2017-03-23信息来源:第三产业科
为了解全市交通运输邮电业等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和国家及省统计局有关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按区域统计原则,对全市交通邮电通信等部门制定株洲市交通邮电通信业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制度。
一、统计范围:市区内各邮电通信企业、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商粮局、市旅游局。
二、统计报表:由部门综合报表和基层业务报表组成。
三、统计时效:2016年统计年报的有效期限至2017年6月;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限至2018年1月。
四、2016年统计年报报送方式:
所有年报实行送审制,即要求报表填报人将所有年报送至株洲市统计局第三产业科进行当面审核。
五、报送时间:
2016年年报请于2017年元月底前报送。2017年定期报表请于每月10日前报送(外经内资18日前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利民 联系电话:2868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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