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明科室(单位)、 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2信息来源:机关党委
局机关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和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引领统计、文明凝聚人心”系列活动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拟在全局开展2021年度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株洲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政治思想道德建设和统计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程度,创建先锋、书香、活力、清廉、文明型机关,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
1.评选2021年度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活动在我局所有科室(单位)、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以及在统计局工作二年以上的聘用人员及其家庭中进行。全局共评选文明科室(单位)4个,文明职工10人、文明家庭4个。
2.评选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的具体标准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三、考评方法
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评选由各科室(单位)自行申报,局创文办研究讨论确定名单,报局党组审定。
1.自查。按照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的标准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自愿向局创文办提出申报申请,在2022年1月14日前提交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的自评表和自评报告至局创文办,联系人:刘娜玲,电话:28681798。
2.审核。局创文办2022年1月17日前组织力量对申报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的自评表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核,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择优确定拟申报的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名单。
3.审定。将审核初步确定的名单报局党组审定。
4.公示。将拟命名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
5.表彰。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公布、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重视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的评选工作,深入动员,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在今年业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把文明创建工作抓好抓实。
2.把评选活动与绩效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3.通过评选活动创出我局新风新貌,评出团结和干劲,努力推进我局文明建设,为开创我市统计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文明科室(单位)评分细则
2.文明职工评分细则
3.文明家庭评分细则
株洲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 文明科室(单位)评分细则
科室(单位): | ||||
项目 | 内容 | 应得分 | 自评分 | 实评分 |
一、政治素质优良 (25分) | 1.理论武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 8 | ||
2.思想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8 | |||
3.组织建设。重视党的建设工作,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 9 | |||
二、工作业绩显著 (25分) | 4.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本科室(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 | 9 | ||
5.工作业绩。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处于全省、全市、本单位前列,工作绩效显著。 | 8 | |||
6.创新创优。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在提高工作效率上有新成效。 | 8 | |||
三、科室(单位)建设扎实(25分) | 7.文化建设。积极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局内外各项文体活动。 | 8 | ||
8.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市局“领着干、跟着走、转作风、强落实”六条措施。 | 9 | |||
9.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 | 8 | |||
四、创建氛围浓厚 (25分) | 10.环境卫生。办公区域环境优美,卫生设施齐全;办公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放置有序;无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违禁吸烟等现象。 | 9 | ||
11.文明礼仪。科室人员个人仪表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着装大方得体;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 8 | |||
12.节能环保。注重资源节约,推行绿色办公;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 8 |
附件2: 文明职工评分细则
被推荐人姓名: | ||||
项目 | 内容 | 应得分 | 自评分 | 实评分 |
一、政治思想好(20分) |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 5 | ||
2.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每月自学不少于1次,有自学笔记。 | 5 | |||
3.刻苦学习统计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种知识。 | 5 | |||
4.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扶贫济困、捐赠赈灾、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不参与各类非法组织。 | 5 | |||
二、工作实绩好(20分) | 5.工作勤奋,积极主动;办事效率高,处理公务快;关于探索和总结工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及上级表彰。 | 20 | ||
三、工作作风好(20分) | 6.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工作认真负责,办事讲究质量和效率。 | 10 | ||
7.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踏踏实实地搞好本职工作。 | 10 | |||
四、遵纪守法好(20分) | 8.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市局“领着干、跟着走、转作风、强落实”六条措施。 | 20 | ||
五、文明素质好(20分) | 9.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10 | ||
10.文明礼貌,团结友善;尊老爱幼,乐于助人;仪表端庄,言行文雅;讲科学,讲卫生,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无不良陋习和嗜好。 | 10 |
附件3: 文明家庭评分细则
科室(单位): | ||||
项目 | 内容 | 应得分 | 自评分 | 实评分 |
一、遵纪守法令行制止 (25分) | 1.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 8 | ||
2.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 8 | |||
3.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国家财产,不参加非法组织,语言、举止文明、礼貌。 | 9 | |||
二、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25分) | 4.尊重、赡养照顾老人,孝敬父母。 | 8 | ||
5.夫妻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共同承担家务,分工协作,发挥各自长处。 | 8 | |||
6.爱护关心子女,教育子女身体力行,重视对子女文明礼貌、优良品德、良好习惯的培养和智力开发。 | 9 | |||
三、团结邻里乐于助人 (25分) | 7.关爱小区,关心团结邻里,形成良好的互助友爱、助人为乐的人际关系。 | 8 | ||
8.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富有爱心、同情心,尊重、体谅他人,邻里间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 8 | |||
9.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备,管好自家水、电、气,保证安全。 | 9 | |||
四、勤俭持家移风易俗 (25分) | 10.家庭成员倡导健康消费,不铺张浪费,勤俭持家。 | 8 | ||
11.居家清洁,环保美化,家庭成员有良好的个人习惯。 | 8 | |||
12.倡导科学不迷信,家庭成员不参与黄赌毒活动,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 9 |
责任编辑:株洲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