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出台首席统计专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8-18信息来源:人事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高质量发展新形势下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全面准确真实反映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专业突出、激情干事、清正廉洁”的一流统计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近日市统计局研究出台株洲市统计局首席统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为五章,包括总则、评选与聘用、权利与义务、日常管理、附则。明确了首席统计专家人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和需承担的相应义务,强调了对首席统计专家的日常管理等内容。

办法明确要求,首席统计专家实行聘任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全市限定不超过10人,任期3年,期满重新评选,可以连聘。

办法明确指出,首席统计专家是指市政府统计机构设置的学术性、专业性和荣誉性职位,旨在切实发挥首席统计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利于推动广大统计人员钻研统计业务,提升统计专业技能。


责任编辑:株洲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