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加强投资项目入库审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0-12-31信息来源:投资科

为切实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局《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工作规定》(湘统办函〔2020〕2号)要求,株洲市局从四方面严把项目入库审核关。

1.加强审核。对所有申报入库项目的资料进行了逐一审核,仔细审核项目批文、现场施工照片等入库资料,对有疑似问题的,及时反馈县区核实。

2.电话抽查。随机抽取部分项目,与抽中项目单位联系人进行了电话核实,核实项目真实性、项目投资额、是否开工等情况,对核实的情况与申报情况不符的,不予入库。

3.反复核实。向县区统计局及时反馈审核情况,对项目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入库要求的,要求县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资料,未补齐的不予入库。

4.加强衔接。及时向省局投资处汇报、衔接,反映株洲项目建设情况,争取省局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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