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政府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29信息来源:稽查科

株洲市政府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6月29日下午,株洲市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会上,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兰军汇报了《监督意见》主要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恢清对贯彻落实《监督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监督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重大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学习,把准核心要义,吃透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改革发展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对统计工作全面作出了系统性制度性安排,构建有效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体制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主动落实好统计工作各项要求,自觉抵制统计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坚决捍卫统计数据质量;二是要压实责任,加大执行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三是要强化监督,发挥制度效能。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发展趋势,要透过经济现象看本质,要通过分析监测有针对性抓好经济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宏观指标和先行指标监测预警,准确评价经济总量的合理增长和质效的稳步提升,及时反映和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与问题矛盾,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要有效监督考评,充分发挥统计监督的指挥棒作用,增强考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树立与贯彻新发展服务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四是要提高专业水平。全市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强化业务技能,提升业务素养,才能提高工作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统计数据支撑,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数据。

责任编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