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1-29信息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市十一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六大纪律,严治六大陋习,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大力营造清正廉洁的统计行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确保统计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六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伤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统计产品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5.用公款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的企事业单位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以及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以数谋私方面,重点整治:

1. 数据造假问题。即:编造虚假调查单位;强令或授意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据区间报数,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自行修改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数据;编造各类调查对象原始统计资料和各类汇总数据;组织或要求统计机构、其它部门和调查对象仿造、篡改统计资料,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

2.用统计数据评估权围猎,收钱收物,跑数改数。

3.对外有偿提供统计数据。

(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收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务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务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现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六)涉赌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社会人员勾结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株洲市统计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玉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俊明任办公室主任。局科(室)、站、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如下:

纪检监察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加强对局内各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各类违纪违规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牵头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并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起草工作方案、每个阶段的汇报材料和情况汇总。

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接待、以会议费、培训费、统计产品印刷费和加班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参与以工会经费、学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各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等名义违规发放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局“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人教科:参与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按人事管理和工作职责负责对年度考核奖金、津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职工养老医疗保险、政府绩效奖发放标准及项目的审核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违纪违规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参与对违纪违规干部的问责工作。

法规科:参与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查处“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不良现行为。

专业科室、站、中心:参与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健全统计数据数据质量体系建设,严格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价、监督审核和数据相互匹配的综合分析。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下旬)

召开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4月底前报送市纪委。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至6月)

各科(室)、站、中心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作风建设新要求,加强对本科(室)、站、中心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状况的了解和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1.专项督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7月底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机关各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向局党组报告。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

2.重点抽查。在开展全面自查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科(室)、站、中心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和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3.总结提升。11月,对活动进行系统总结和检查考核,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科(室)、站、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科(室)站、中心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5日前,形成全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并报市纪委。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体责任。各科(室)、站、中心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站、中心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科室其他人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局纪检组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落实,做到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党员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模范带头,严格执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宣传引导。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利用会议、网站、板报等手段及时宣传活动内容,强化对活动内容、意义的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对陋习的模糊认识,使党员干部自觉摒弃各种陋习,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三)强化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室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扫除监督检查的“盲区”与“死角”。坚持以点带面,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问责,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株洲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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