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统计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春节”治陋习、 树新风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8信息来源:机关党委
局机关各单位:
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节点监督,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春节”治陋习、树新风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结合派驻纪检组的指示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严明纪律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春节”治陋习、树新风监督检查活动,局机关各单位严禁出现违规公款吃喝、费用报销、公务开支、公车使用、婚丧喜庆和变相旅游等问题,尤其是春节期间涉及参与黄赌毒及酒驾醉驾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模范带头,严格执纪,确保无违规违纪现象。
二、引起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
局机关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把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要对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纪律要求,加强教育引导。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早扯袖子早提醒。
三、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究问责。
局纪工委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同时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灵活运用重点抽查、交叉检查、暗访督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要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陋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株洲市统计局机关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株洲统计局